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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衡阳科技职业学院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8    作者:人文艺术学院    浏览次数:[10]


各教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湖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22]13号)、《关于做好调整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工作的通知(财教[2025]3号)》和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下达2025年学生省属学校学生资助中央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25]28号)等文件精神,下达到我校我校2025-2026学年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名额为1079个,其中一等517个,二等107个,三等455个。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注册统招大一、大二、大三学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经学校认定、建档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7.自立自强,积极参加勤工助学、义务劳动、公益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

我校今年秋季学期在籍全日制专科在校生中已建档入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提出申请;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1)突出保障重点群体。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5]23号)文件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户、孤儿、烈士之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和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应确定为重点资助对象“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学生患有重大疾病”等家庭的学生要予以关注。

2)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3700元/生/年,不占用省级下达的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指标。

二、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分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分为3档,其中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8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600元。

三、名额分配

学校助学金指标分配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重点保障对象数据以及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各学院建档入库数据进行核算,指标分配分两步走,遵循“重点保障优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第一步:优先保障中央下发核实认定的重点保障对象情况,将省发一等助学金指标等比例核算下达各学院一等助学金指标;

2.第二步:将分配给重点保障对象后省发剩余的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指标依次对其他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进行统筹分配,分别按照(指标数)÷(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学校已经分配助学金指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学院已经分配助学金指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计算公式,采取四舍五入法确定每个学院的各等级应评名额。 

   四、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本人于10月22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衡阳科技职业学院2025-2026学年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一);

2.学院评审:

1)10月16日—25日,各班级、专业或年级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并上报学院审核,提交评定小结(格式参考附件四);

2)10月25日—11月10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于对学生提交的申请及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学院评审和公示,学院公示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建议只公示姓名、学号和困难等级、拟受助等级,公示五个工作日),并将评审数据导入湖南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特别提示:在保障中央下发重点保障对象均按要求享受相应等级资助后,其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原则上应按照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依次评定,一般不得出现困难等级和助学金评定等级错位的情况,例如特别困难等级的同学评定了二等或三等助学金、而一般困难或者困难等级的同学却评定了一等助学金的现象。

3)11月10日下午17:00以前,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及评审材料上报学生资助中心,并同步完成湖南省省智慧资助服务平台数据上报;

3.学校审核:

1)11月11日-11月12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报送的国家助学金推荐名单,并完成系统数据审核,整理评审材料;

2)11月13日—11月19日,召开评审会,报学校评审小组审核并确定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经校评定小组审批通过后的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务会审定,并按要求报送省教育厅,同时完成系统数据审核和上报工作。

五、材料报送(学院完成时间11月10日)

1.按《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省级导入模板》将数据导入省级系统,上报学生资助中心学生,从省级系统导出数据,制作《2025-2026学年度汇总表》,由学院评审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交学生资助中心。

2.由院评审小组撰写评审报告,包含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名单公示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由学院党总支部书记签字上报资助中心(可参考附件五)。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要归类整理、装订成册(格式参考附件六),学生填写的助学金申请表(除签字外其余内容打印),由学院分年级整理成册、妥善保管、以兹查阅。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以党总支部书记评审小组,严格遵循“重点保障优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按时、按质上报申报材料和数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收取申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衡阳科技职业学院2025-2026年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衡阳科技职业学院2025-2026年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表》(单独发)

附件3:《衡阳科技职业学院2025-2026年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小结》(参考模版)

附件4:《衡阳科技职业学院2025-2026年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学院评审报告》(要素要求)

附件5:《2025-2026学年助学金汇总表》(excel表格)

                             

                衡阳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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