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时间
当年9月30日前。
二、抽查对象
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前一年7月20日至当年7月19日期间,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学历注册标注为“毕业”状态的全日制三年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如有符合毕业设计抽查免抽条件(见附件3-1)的学生,由学校提出申请,我厅审核同意后,可以不纳入抽查对象。
三、抽查方式和数量
1. 随机从学校抽取两个专业。
2. 随机抽取学生毕业设计作品。根据抽取专业的毕业生总数确定抽查评审作品数量,再随机抽取相应数量作品参加检查评审。抽查专业毕业生总数为25人以下的,抽取全部学生的作品;25-250人的,抽取25个学生的作品;251-500人的,抽取10%的学生的作品;500人以上的,抽取50个学生的作品。
四、抽查内容及要求
毕业设计抽查内容重点为毕业设计任务书和学生毕业设计成果,毕业设计任务书须明确毕业设计任务及要求、进程安排、成果表现形式等。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应表现物化产品(作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方案等,其中,物化产品(作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等形式成果须有设计说明(包括毕业设计思路、毕业设计成果形成的过程及特点等)。学生毕业设计成果不得以论文、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形式替代。
五、评价依据
1.《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9〕22号)中各专业大类毕业设计指南。
2. 各校制定的相应专业毕业设计标准(体例参考附件3-2)。
六、工作安排
1. 上传毕业设计材料。9月5日前,学校在官网上建立“毕业设计专题栏目”,设立“学校毕业设计标准”和“学生毕业设计成果”两个一级条目。“学校毕业设计标准”条目上传所有毕业专业的毕业设计标准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毕业设计成果”条目上传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列表,并分别链接到对应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展示”页面。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展示”页面设置“任务书”“毕业设计成果”两个条目,点击条目须直接显示相应内容。物化产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等形式的成果,须同时将设计说明一并上传至“学生毕业设计成果”条目。学校“毕业设计专题栏目”链接地址请填报于监测数据管理平台的“毕业设计抽查”->“院校信息维护”->“学校毕业设计展示网页地址”处。
2. 上传毕业学生数据。前一年7月20日至当年7月19日期间,在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学历标注为“毕业”状态的全日制三年制高职高专学生名单,将被我厅确定为基础抽查对象。9月10日前,我厅将抽查对象名单上传至监测数据管理平台。
3. 核准抽查名单。各校从数据管理平台下载毕业学生数据,核对学生信息。如各校有符合不纳入毕业设计抽查范围条件的学生请于9月15日前,提交正式报告、《拟申请调整毕业设计抽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一并报送至我厅职成处908室。逾期未提交报告,视为学校无异议。我厅审核各校上报材料,确定当年度学生毕业设计抽查对象,建立抽查对象数据库,并上传至数据管理平台。
4. 填写毕业设计展示网址列表。学校在9月25日前从数据管理平台中下载《学生毕业设计展示网址列表》,将表格中“毕业设计选题名称”“毕业设计展示网址”“指导教师姓名”及“毕业设计得分”填写完整(表格中的毕业设计展示网址须做好超链接,点击能直接打开相应学生的毕业设计成果展示网页)。对部分涉及国家安全信息或企业核心机密的毕业设计成果,在《学生毕业设计展示网址列表》“毕业设计展示网址”中注明“涉密”。填写完整后与本校毕业设计标准栏目的链接一并上传至数据管理平台。
5. 确定抽查学生名单。我厅通过数据管理平台,按照“双随机”方式抽取学生,确定抽查学生名单。
6. 检查评审。我厅按照回避的原则,通过数据管理平台随机抽取符合条件的检查评审专家。专家采用集中评审方式查阅相关资料,评审毕业设计任务书和学生毕业设计成果。注明“涉密”的毕业设计成果,专家以到校现场评阅方式查看相关资料。
七、其它事项
1. 各校要高度重视学生毕业设计抽查工作,不断完善学校毕业设计工作制度,要将毕业设计作为必修课程进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纳入学生毕业要求;要参照我厅发布的专业大类毕业设计指南制定相关专业(类)毕业设计标准,发布各专业毕业设计选题,选题每年更新率不低于10%;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毕业设计过程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质量。
2. 各校要确保指导教师数量的足额到位,通过建立制度和奖惩机制,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要鼓励指导教师深入行业企业开展产品开发、技术技能攻关、方案优化设计等,提升自身专业实践能力;要加强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培训,努力提高指导能力。
3. 各校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出现毕业设计成果出现剽窃或抄袭的现象。学生按小组开展毕业设计的,其任务书和毕业设计成果要体现不同的工作任务和特点,不可雷同。
4. 毕业设计抽查期间,须保持学校相关平台网络畅通,确保所有上网的资料均可在线查阅。评审期间出现无法查阅的资料的问题,要第一时间解决,没有按时解决,影响检查评审的,按未提交资料处理。
5. 维护好学校联系人及评审专家的信息。9月10日前,各校登陆监测数据管理平台完成学校联系人相关信息的修改,维护本校评审专家信息(包括专家信息修改与核对,增减专家等),确保专家信息真实、准确。
6. 我厅将把抽查情况反馈给学校,并系统分析各校毕业设计抽查整体情况后,面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附件3-1 毕业设计抽查免抽条件
附件3-2 xxxx专业毕业设计标准(模板)
附件3-3 拟申请调整毕业设计抽查学生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