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科技职业学院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全校性教育教学工作及教师发展工作。
(二)根据国家高等教育的发展形势、区域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需求的变化,制定学校教育教学事业发展规划和学校的办学定位。
(三)制定、实施、执行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四)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及各类教学改革方案;编制学年度教学校历和学期教学进程,确保教学计划的实施。
(五)统筹规划全校的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组织学校专业申报、调整,组织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考核大纲、专业技能测试标准与题库、实习大纲、毕业设计等重要教学文件的标准。
(六)对教学标准、课程标准执行、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研活动、教学档案等教学运行中的重要环节实施管理;调配教室、实验(实训)室等教学资源。
(七)负责学生的注册、成绩管理、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发放工作;协助招生部门拟定招生规模与计划。
(八)负责各类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九)负责全校教材的建设与管理。
(十)负责学校各类各级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
(十一)作好实验室建设规划,负责实验室建设计划、教学仪器设备管理,负责教学易耗品采购计划,督导各二级学院组织实验(实训)教学。
(十二)负责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
(十三)组织教学研究立项,负责教学成果管理。
(十四)负责组织全校性教学工作会议。
(十五)负责与校外联合或协作办学工作。
(十六)协调并检查各教学学院(部)的教学工作,组织教学经验的交流推广。
(十七)组织教学信息的采集、统计和分析,并组织上报。
(十八)以学校发展目标和总体规划为依据,做好教学基本建设工作。
(十九)承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常规教学检查评估的组织协调与服务工作。
(二十)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学术交流和进修活动,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十一)协调教师工作量统计工作,合理安排教学任务,保障教师的教学时间和质量。
(二十二)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教师培训体系;组织开展教师工程实践能力培养、赴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工作;开展相关教师教学评奖工作。
(二十三)完成校党委、董事会、学校行政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