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学代会|“高举旗帜跟党走•矢志前行续新篇 ”走进衡科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1、听取并审议学生代表大会常委会和学生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并决定学生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2、审议并通过学生代表大会章程和学生会章程。
3、配合学校工作,收集、反映同学意见,向学校有关方面提交大会提案,并将提案的答复反馈给代表。
4、审议并通过由学院或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推荐或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的学生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组成名单。
5、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候任人选。
6、讨论和决定应当由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简单来说,学代会行使对学生会工作进行讨论、监督、审查的权力,以履行学生与学校之间纽带的义务。
【学生代表】
01产生程序
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系)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常任代表或委员候选人由各院(系)党组织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
02规模结构
代表:
1.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
2.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3.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
4.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
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6.各院(系)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院(系)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
常任代表或委员候选人:
1.应覆盖各院(系)。
2.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30%。
3.常设机构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院(系)数量的2倍。
03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中国(含港澳台)学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四)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学生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01学生代表的权利
1、通过符合学生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权利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02学生代表的义务
1、出席学生代表大会及学生代表工作会议。
2、密切联系学生,定期对广大学生开展调研、收集学生意见并提交提案。
3、参加学生代表培训,服从组织安排以及向所代表的学生群体负责。
4、自觉培养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全力投入学生代表工作,发挥学生代表纽带和桥梁作用。
5、坚持在工作、学习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在群众中树立较高威信。
6、努力学习并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个人素质和参政议政的能力。
7、积极参加学代会各项议程,认真宣传、贯彻学代会决议,完成大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8、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我市领导干部要严守作风底线和道德底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培养健康的生活作风。
【学代会主席团】
学生代表大会的领导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
学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01产生程序和组成
大会主席团成员由上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或者各代表团从代表中提名,
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提交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产生。
大会主席团一般由各代表团负责人、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组负责人及各方面的代表组成。
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主持大会的选举组织代表审议大会的决议决定人事等有关重要事项。
02任务
按照大会议程主持大会组织大会的报告和讨论主持大会的选举组织代表审议大会的决议决定人事等有关重要事项。
03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关于职权】
1、何为提案征集?
提案征集即学生代表会筹备委员会在学代会召开之际手机广大同学对学院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要求,真正做到“从同学中来,到学生中去”,以便更好地服务广大同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2、如何进行提案征集?
提案征集分为个人和集体提案征集。同学们在提案时应依据广泛性、真实性、条理性、可行性等原则,给出能真实反应实现问题的高质量提案。提案征集的具体细节详情见班级通知。
【选举】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所在地方学联组织备案。
常任代表或委员经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01大会的筹备
学生代表大会应于召开前至少1个月成立大会筹备工作组,包括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等,负责大会筹备及会务组织工作。
团委应对学生代表大会前期筹备工作进行指导审核,并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对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联合审查,报学校党委确定。院(系)党组织和团组织应加强对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遴选把关和日常监督。
02大会的召开周期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次。如遇特殊情况,经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以总数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个学期。
03召开请示
学生会组织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委和所 在地方学联组织报送有关正式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内容应包括:
会议的时间、地点。
会议的主要任务及议程。
代表的资格条件、 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简历及资格条件章程制定或修订情况。
工作报告。
筹备召开会议的其他重要事项。
04预备会议
学生代表大会正式召开前,由上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主持召开大会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
通过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通过大会议程。
通过有关确认事项。
朝升夕替顾新载
共赴时迁又一章
聚焦学代会
让我们怀着青春的朝气
担负新时代青年之任
共同奔赴此次盛会
预祝衡阳科技职业学院
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
顺利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