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相关规定,请各班级在全面摸底基础上,及时掌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异动情况(如退学、转学或休学等),做好春季学期资助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异动对象
在学制期限内,由于出国、疾病等原因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等手续的,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调整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或调整受助等级的学生,如上学期已获评国家助学金,同样需要进行转评。
二、工作要求
1.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严格评审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要求摸排受助学生情况,审核上报信息,组织评定,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将转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汇总、复审后,将转评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定,再进行资金发放。如存在分解指标、截留指标、平均资助、轮流资助、人情资助等现象,或出现学生投诉,一经查实,一律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班级应严格把关各项材料,按要求准确、及时上报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对于因工作失职造成的漏报或错报以及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等,将直接与学院考核挂钩。
3.各班级要积极开展资助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三、评审程序
下发《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异动转评工作的通知》,通过召开班委例会向全院同学宣传国家助学金政策,确保全部学生熟知上级文件精神;保证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及时了解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流程和工作时限。
1.学生申请
学生根据评选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向所在班级提交《(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请表一起装订成册。
2.班级评议小组推选
各班成立评议小组,组织班级评审。班级评议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本班拟推荐学生名单。确定符合条件的初选学生名单。
3.学院初审与公示
我院将成立主管学生工作领导任组长,学院其他领导、学工人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和评审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确定我院拟推荐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材料上报要求
(一)上报时间:
1.电子档
①材料:附件2
②时间:各班级为单位在4月28日之前上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2.纸质档
①材料:附件2、国家助学金异动转评班级评议公示、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公示、认定工作情况小结及个人申报材料
②时间:各班级为单位在5月10日之前上报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
(二)上报材料:
1.班级材料
(1)《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异动转评信息汇总表》(附件2);
(2)国家助学金班级评议公示、认定工作情况小结与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公示。
2.个人申报材料
(1)《(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
(2)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单面打印)
附:2025年春季17人异动学生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