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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衡阳科技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4    作者:信息工程学院    浏览次数:[82]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团省委、团市委和学校党委行政各项工作部署,紧扣时代主题,牢记根本任务,全面推进团的工作改革和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在各级团组织公开、公平、公正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共青团衡阳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决定以“五四 ”青年节为契机,表彰在我校团学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就 2024 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基本原则与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引领。动员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

2.坚持优中选优。从严审核参评资格,严格执行参评条件,提高表彰质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3.激励挺膺担当。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挺膺担当的行动自觉;

4.在学生评优评先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度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5.凡已获得荣誉的学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励,并按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纪律处分。

二、评选项目

优秀集体: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社团

优秀个人:优秀共青团干、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志愿者

三、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总支(团支部)”评选条件,参照团中央制定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

1)班子(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凝聚力强,群众基础好。

2)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坚决贯彻党的决定,有效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认真做好发展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三会两制一课”、党史学习教育、“学社衔接”等规范落实,团费收缴、团支部整理整顿、协助党组织对推优对象进行考察和培养等工作。

4)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所属团员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学习率每期保持100%。

5)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党、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带领团员青年努力完成院党总支和团总支布置的各项任务。

6)了解和反映青年的思想状况,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7)结合专业特点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学生满意度高、参与面广。

8)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团日活动,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督促团员切实履行义务。

9)所属团员、团干部均已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及时更新录入信息。

10)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二级学院团总支工作受到校团委通报批评者;一学年度内受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处分或行政处分的团员人数不得超过5%;任一学期重修人数超过支部总数的10%(含10%)以上者;支部成员有纪律处分;对学校统一安排的重大活动不予支持,拖拉推诿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不予评选。

2、“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团籍在我校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道德素质和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在2024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内成绩排名在各专业前30%。

5)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且不缺席、不迟到早退。

6)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期交纳团费和参加组织生活,贯彻落实团的各项决议,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7)具有较高的社会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公益和志愿者服务活动,且本学年累计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4小时。

8)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突出,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9)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在本学年度内有各种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学院通报及以上批评者或内受行政、团的纪律处分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影响者;班团活动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以上者;有重修(补考)者。

3、 “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无补考。

3)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优秀,遵纪守法,行为规范,学年内无任何违纪行为。本学年一直担任学校团的干部。

4)优秀团干部在团委、团总支和团支部干部中评选。评选优秀团干部应首先满足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5)学生党员(不含预备党员)不能参评优秀团员,但可以参评优秀团干部。

6)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

7)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且本学年累计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4小时。

8)积极参加“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

4、优秀社团评选条件:

1)有健全的社团章程,有团结实干的工作班子;

2)社团负责人经民主选举产生;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制度以及学校关于社团的各项章程;

3)开展活动有方案,有利于社团成员综合素质提高,重点活动主题突出;

4)积极组织社团成员配合校团委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5、优秀志愿者评选条件: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及志愿者章程,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维护志愿者形象;

2)学习上刻苦、勤奋,成绩良好;

3)长期坚持组织或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积极献爱心,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以自己实际行动影响身边同学参加志愿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4)能发挥自身特长与优势,有创造性地开展富有专业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并能不断拓展活动的内容、范围及形式,使活动取得实效;

5)每学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累积志愿服务时长24小时以上。

四、评选比例

1、优秀团员各学院按团员总数15%的比例评选,校级学生组织同样按照团员总数15%的比例评选,

2、优秀团干部各学院按团学干部总数30%的比例评选,学校两委会同样按照团学干部总数30%的比例评选,校团委根据智慧团建系统内信息统计情况按比例计算名额;

3、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名额:1个;先进团支部评选名额按照各学院团支部数量的10%。

4、优秀社团按照社团总数的30%进行评选

5、优秀志愿者按照各级志愿者组织总人数的15%进行评比

五、评比办法:

1、五四红旗团总支的评选由团总支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向校团委上报申请材料。

2、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由团支部书记总结好上报材料,交所在院团总支,由院团总支评选并报校团委审查产生。

3、评选优秀共青团干、优秀共青团员由各团支部在老师的指导下,认真研究评选办法,正式评选时召开支部大会,出席人数必须在支部团员人数的半数以上,表决方式可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进行,名单经院团总支审批,备案后,报校团委审定。

4、优秀社团评选由社团联合会负责人总结好上报材料,交校团委办公室审查,评议产生后,报校团委审定。

5、优秀志愿者评选由各团总支、团支部在老师的指导下,坚持评选标准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向团总支申报,再由院团总支推荐并附先进事迹材料,报校团委审定。

6、请各团总支将推荐对象推荐表(一式两份)、推荐名单汇总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及申报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于4月20日前上交学校团委。

六、奖励标准

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根据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评选工作安排

(一)推荐及初评。3月25日至4月19日,各级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学院参评条件和名额分配进行初步评选,确定拟推荐对象,并进行公示。可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选。拟参与评选的集体和个人应对照评优申报材料清单整理申报材料,并填写好相关申报表与汇总表。初评完成后,负责人收集、审核好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向校团委提交资料和名单。

(二)材料上交。材料于4月20日前发至校团委邮箱(601391311@qq.com), 纸质档递交至团委办公室11栋101室。逾期不上交材料,视为放弃推荐。相关材料及表格详见附件。

(三)考察及公示。在初评结束后,校团委及相关部门将对各级团组织推荐对象进一步考察,对推荐对象的参评条件、资格和材料等进行进一步审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最终推荐对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相应名额、不再递补。征集所有意见后,校团委将最终名单在本校进行集中公示,各级团组织需进行同步公示,学生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提出异议。

(四)决定及表彰。经过学校各部门审议报校党委批准,对公示无异议名单下发表彰决定。在“五四 ”青年节活动召开之际,进行集体表彰。

共青团衡阳科技职业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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