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当前位置: 机构导航 >> 党政管理 >> 计划财务处 >> 服务指南 >> 收费模块 >> > 正文

衡阳科技职业学院退学退费管理规定及办理流程

浏览数:[31]次 发布时间:2023-10-27 打印本页

· 退费政策

· 学生退费实行按月退费(每学年按 10 个月计算)。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退学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按学生实际在校学习、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 未报到已缴费新生退费。未报到但已缴纳学费、住宿费,因故不能到校就读的新生,由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各二级学院、招生就业处、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签批之后,退还其全部费用。

· 经济困难学生,在退学年度内享受过 “助、补、减、免” 者,一律不得退还学费,住宿费、代收项目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学生休学原则上不办理退费手续,其所缴费用如学费、住宿费、教材费,按实计算,上述费用在复学时冲抵该生学杂费。

· 退费流程

· 学生报到注册后退学,需提交书面申请,在相关二级学院、学生处、教务处等部门办理离校手续,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签批之后,凭离校程序单到财务处退费。

· 学生办理退费手续时需携带退款申请单(已签字)退学申请表复印件(已签字)、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离校承诺书、学生交费票据线上缴费除外退款表需填写学生本人行账号及开户行全称,如学生本人无银行账号需提供监护人账号、需提供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退费流程图.png

衡科院-退学申请表.pdf

衡科院-退款申请单.pdf

衡科院-离校承诺书.pdf

关闭



版权所有@衡阳科技职业学院 |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解放西路322号 | 邮编:421001 |

湘ICP备2023011255 衡阳科技职业学院信息中心